川AH68B6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成都贡蕴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魏帅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
2022年10月26日14时32分,本机构执法人员邓志军、卢恒在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执法检查时,成都贡蕴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魏帅驾驶川AH68B6小型轿车上搭载一名乘客(1男),经询问,魏帅与车上乘客互不认识,将乘客由眉山市彭山区高铁北站送到眉山天府新区青龙街道,经调查,川AH68B6号车行驶证载明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未取得出租汽车许可,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
违反了《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壹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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