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彭州市敖平镇凤楼下街502、504号1-3层商住用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蕞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有多家机构请自行添加)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彭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5月23日10时至2019年05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彭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彭州市敖平镇凤楼下街502、504号1-3层商住用房地产:现在门牌号为敖红路北段241、239号(以现场实地为准),房屋权证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450695号彭房权证监证字第0450696号(摘自房屋信息摘要三登记情况),建筑面积:399.24㎡。
起拍价:45.472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倍数)。
瑕疵情况:1.无租赁。2.有抵押。3.房屋所欠水电气费、物业费及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过户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企业)所得税、契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具体金额请买受人自行调查了解;房屋拍卖后,买受人自行到房屋所在小区办理物业交接等手续。房屋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本院不确定拍卖房屋能否办理分户国土证,分户国土证由买受人到国土行政机关自行办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若为合伙购买标的,需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合伙购买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详情请于2019年05月07日起至2019年05月23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贷款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和添加与四川中环来拍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来拍官网或关注“中环来拍4000001219”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05月16日10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院于2019年05月07日电话通知到申请方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联系方式,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19年05月3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彭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彭州支行,账号:1279 5608 6529 0002)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彭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联系地址: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彭州市人民法院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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